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徐科发〔2023〕10号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工作部署,高水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努力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切实推动《徐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将瞄准国内外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着力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支撑能力,加快突破产业链自主可控、绿色低碳转型、区域创新发展等领域的前沿科学问题,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研究,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我市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源头引领。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按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

(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瞄准科技发展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343”创新产业集群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面临的重要科学问题,弄通“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引领带动我市产业跨越发展。

(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

(三)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标,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自由探索,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徐州境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需在相应研究领域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科研主体;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全时在编(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1),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研究内容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应具有较强原创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中短期有望取得重要技术突破。

3.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鼓励从我市“343”重点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突出应用牵引、需求导向、突破瓶颈。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每个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4.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前三名)科技计划项目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名称后统一括号备注“青年人才”字样;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已承担项目等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每个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项(1027方向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5.面上项目,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每个领域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项(1027方向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除资助经费外,须有新增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三、组织方式

1.市辖区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市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实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并推荐(盖单位公章)。

2.本计划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推荐限项数详见附件2)。

3.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有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实施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地区),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地区)相应类别项目推荐数量。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申报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5.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6.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本计划项目采取科研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五、其他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经过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或市有关局(公司)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各项目主管部门需按照计划项目类别,填写《XXX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表格可在项目申报系统“2023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公章。

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5日前,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一号行政中心西三区 550 室,联系人:刘伟,电话:0516-83736490,邮编:221000),逾期不予受理。

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1楼108室,联系人:李丹丹,电话:0516-83896167,邮编:221008)。

4.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3年5月29日开网,2023年6月28日关网。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0516-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0516-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  郭卉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电话:0516-83844038          联系人:王玉君  王策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0516-80805917          0516-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推荐限项表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主要支持以下领域开展新理论、新原理、新方法等原始性创新研究和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等不属于本类项目支持范围。

1011 工程机械领域

重点支持发动机、液压、传动、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及高精度智能化检测控制系统及装配装备、纯电动环卫车辆整车集成、液压挖掘机工作装置液压系统、超大型作业机械核心液压元件等领域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1012 绿色低碳能源领域

重点支持光伏太阳能、新能源汽车、智慧能源、氢能利用、储能示范等领域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1013 新材料领域

重点支持碳基新材料、硅基新材料、先进化工材料、特种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其它前沿新材料领域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1014 数字经济领域

重点支持车联网(智能汽车)、虚拟现实(元宇宙)、能源数字化(智能电网)、金融科技(数字货币)、工业互联网、数字政务等领域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1015 集成电路与ICT领域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备、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器件、集成电路封测及制造、智能终端应用和智慧信息服务等领域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1016 医药健康领域

重点支持创新药物、前沿生物药、化学药物、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高端原料药等领域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1017 安全应急领域

重点支持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救援、应急服务等领域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二、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

尊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特点,弘扬求真探源的科学精神,鼓励科研工作者围绕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自由探索、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

1021 数理科学

1022 化学科学

1023 生命科学

1024 地球科学

1025 工程与材料科学

1026 信息科学

1027 医学科学

1028 其它学科或交叉学科

 

附件2

2023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推荐限项表

单位类型

应用基础

研究项目

青年科技

人才项目

面上项目

高校

全日制本科院校

5

6

6

其他院校

1

3

3

科研机构

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

1

3

3

医疗机构

三级医院

1

3

3

各地区

鼓楼区

1

1

1

云龙区

1

1

1

泉山区

1

1

1

铜山区

1

1

1

贾汪区

1

1

1

徐州经开区

2

2

2

徐州高新区

2

2

2

淮海国际港务区

1

1

1

其他

其他主管单位

1

1

1

备注:截至项目受理时,对于仍有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实施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地区),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地区)相应类别项目推荐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