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铁路设备产品质量提升,助力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了《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附件:
1.《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1.《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