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连科〔2023〕5号
各县、区科技局,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年度工作计划和《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通过指南发布、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主管处室考察、局党组会审议及立项公示等程序,确定立项指导性计划项目40项,现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合同签订工作,请项目承担单位登录“连云港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117.60.146.18:13948)下载项目合同模板,填写完后在系统上传。
2.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审核网上项目合同填写情况。完成网上审核的项目合同,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签字盖章后送主管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一式四份)后,于2月底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3.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在项目合同乙方和丙方处均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吉翔(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0518-85808245
韦鹏飞(社会发展)0518-85808241
赵洁(产学研合作)0518-85805579
附件:2022年连云港市科技计划(指导性计划)立项项目清单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