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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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徐市监通〔2023〕43号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根据省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苏市监认证〔2023〕78号)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文件的工作要求,围绕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531”产业链以及“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结合“1+9+N”质量提升行动,精准有效开展提升行动,切实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全年力争培训小微企业1000家、精准帮扶企业100家以上,帮扶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5%。每个县区局围绕辖区重点产业开展提升行动,争创省级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培育1-2个提升行动典型案例。丰县在国家区域试点中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各地提供样板典范。

二、工作举措

(一)抓好线上线下培训,扩大提升工作影响面。

1、组织好线上培训。发挥好各个平台的作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局、省局以及江苏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联盟组织的线上免费培训工作,自主开展名师、专家线上培训工作,不断传导质量管理给企业的影响力。

2、开展好特色培训。各县(市)区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充分调研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需求,组织开展进园区、产业集聚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真正发挥培训的效果,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二)创新提升工作方法,确保提升工作质效。

1、创新工作方法。在总结历年提升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全面推动“361”工作法,“3”即“三大工作策略”(策略一(精准指导+品牌建设)、策略二(聚焦管理+降本增效)、策略三(建立体系+夯实基础)。),“6”即“六个提升方面”(提升质量管理意识、提升技术创新水平、提升人员专业水平、提升生产数字化水平、提升能源管控水平、提升标准化水平。),“1”即“一套工作规范”(徐州市地方标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规范》)。各地结合参与提升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依据不同的策略和提升方面开展提升工作。

2、充分发动企业。提升工作企业是主角,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分局贴近市场主体、了解具体诉求的优势,加强辖区内行业、企业调研和统计分析,深入小微企业开展宣传发动,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参加提升行动,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选取产业集聚且企业“四梁八柱”架构相对稳定、完整,而且管理层素质相对较高的企业优先扶持。

3、选好帮扶机构。各县(市)区在选择帮扶机构时,要进行广泛调研,对在历年参与全省提升工作中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并在全省考核工作中占有一定位次的机构,优先考虑。辖区局在认证机构到企业诊断、分层培训和提升工作中全程参与,对帮扶机构提出要求,严格按照徐州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规范》开展帮扶工作。

(三)培育区域试点,提升区域和行业质量竞争力。

1、推进国家区域试点。加快推进丰县新能源车辆及配件产业国家区域试点,提炼总结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的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发挥国家区域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2、争创省级区域试点。各地要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牵引,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构建技术服务平台,全面助力区域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市局将适时开展区域提升行动绩效评估,优先推荐一批有潜力、有实力、有活力的地区申报省级区域试点。对成效明显的区域,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区域试点。

(四)发挥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和相关认证机构在帮扶过程中,及时发现提升工作亮点,采用新闻报道、优良案例和小视频的方式,利用各种媒体、公众号开展宣传工作,广泛传播质量管理知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行业内部形成重质量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市局制定印发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提升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局找准重点行业、企业,制定实施计划。

(二)帮扶提升阶段(10月底前)。各县(市)区局确定重点帮扶的行业、企业,选定帮扶机构,开展宣传发动、惠企指导和精准帮扶。小微提升联盟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常态化的培训和技术帮扶。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底前)。各县(市)区局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组织撰写提升行动优良案例。市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考核要求开展考评考核(考核要求另行通知),评选市级优良案例、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表彰优秀认证机构,在各类主流媒体宣传推广优良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认证结果采信。

(二)拓展提升方向。各县(市)区局要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提升行动工作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将提升行动与高端品质认证、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绿色低碳认证、服务认证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要注重数字化技术应用,引领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助力企业打造品牌、提档升级,助推企业从“小微”成长为“小巨人”。

(三)强化支持措施。各地要持续推广“苏质贷”认证融资服务,加大对参与提升行动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要结合地方各类奖补政策为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争取奖补支持。鼓励引导认证机构对参与提升行动后有意愿申请各类质量认证的企业减免认证费用。

(四)加大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局要及时总结提升行动的成功经验,利用“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效,选树一批标杆企业、典型模式,扩大提升行动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带动更多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局扶持数量见附表,并于4月28日前将筛选的参与提升行动小微企业名单及技术支撑机构名称报送市局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处,联系人:翟文霞,联系电话:15952181908。

 

附件:

1.2023年提升行动数量分配表

2.2023年提升行动推进计划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