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积极推动工业强市和数字经济发展,持续引导我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聚焦支持企业加大投资、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支持重点产业链、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绿色制造,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立了工业强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流程,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盐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发〔2013〕245号)规定,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发〔2021〕9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重点产业链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盐办字〔2022〕4号);
《盐城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盐办发〔2022〕20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6号);
《关于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2〕46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产业链赋能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60号);
《盐城市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之城行动方案》(盐办字〔2023〕3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23〕2号);
《盐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发〔2013〕245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8章40条,主要就工业强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职责、支持方式和范围、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
(一)资金来源及执行期限。专项资金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本办法执行期为2023-2025年。到时确需延期的,在执行期满的当年9月底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设立。
(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包括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智改数转、支持新招引产业项目、支持工业新增长点培育;
2.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包括支持优质企业集群培育、支持规范认定项目、支持总部迁入发展、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3.支持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包括支持产业链配套协作、支持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支持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支持服务型制造、支持新车型研发销售、支持承办重大展会、重大活动;
4.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包括开展免费诊断和轻量级改造、设立贷款贴息补贴、支持标杆企业培育、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数字产业企业能级提升;
5.支持绿色制造,包括开展绿色诊断服务、支持节能降耗项目、支持绿色制造示范、支持市级工业园区建设;
6.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予以支持。
(三)申报流程。专项资金采取集中申报受理方式。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主向注册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市属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做好专项资金政策宣传解读、辖区内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指导和项目审核把关工作,积极鼓励和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编制申报材料,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通过审核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结果,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专项资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要求,加强工业强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