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局 教育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邮政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市监网监发〔2023〕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局)、应急管理厅(局)、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引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活动和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示范文本推行工作。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