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和《关于印发<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宿治欠办发〔2022〕11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第三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财产保险公司。已入选首批及第二批经办机构的不需参加。
二、征集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应征且符合相应条件(附件1)的银行、保险公司,自愿报名。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领域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被监管部门接管或托管的单位不得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银行、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申报。
报名方式:将加盖报名单位印章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市人社局邮箱(邮箱地址:sqsldjc@163.com)。
申报单位须提交相应资料(资料目录见附件3),一式7份(附本单位具体资料目录封装)提交至报名处。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20日17时。
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7时。
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核。依照提交材料并结合查询信用情况进行初核,发现报名单位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依照评审细则,从服务能力、服务业绩、风险控制、信用评价、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将第三批入选经办机构单位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
报名处: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410室,联系人:陈庄臣,联系电话:0527-84359019、84353170(传真)。
附件:
1.征集条件(1)
2.报名登记表(1)
3.提交材料清单(1)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