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区商务局、市属开发园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帮助企业降成本、增信心,进一步加快外贸扶持资金兑现进度,现将2023年度南通市中央、省商务发展外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关于组织2023年度南通市中央、省商务发展外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商发〔2023〕23号)中明确由企业自行申报的项目,具体为:
1、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
2、境外商标注册费补助;
3、产品认证费用补助;
4、支持企业自主开具保函;
5、提升应对汇率风险能力;
6、支持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发展;
7、扶持跨境电商活动举办;
8、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载体平台建设。
二、申报截止时间
(一)项目1-4: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实施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2、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
(二)项目5-8: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
三、相关要求
请各区商务部门、相关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及申报指导,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连同《项目初审汇总表》(见附件)正式行文报市商务局。具体申报及审核要求见《关于组织2023年度南通市中央、省商务发展外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商发〔2023〕23号)。
外贸处联系人:黄莹;联系电话:0513-85115227;
电商处联系人:黄玥;联系电话:0513-85115221。
附件:2023年度南通市中央、省商务发展外贸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汇总表
南通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