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1年度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认定2021年度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市文旅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自愿申报、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推荐和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拟认定南艺后街・鼓楼水岸艺术街区、百家湖1912夜间聚集区等7家单位为2021年度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12:00至10月15日(星期五)12:00。如有异议,请联系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鹏飞

电话:025—68789052

电子邮箱:1057313330@qq.com

 

附:2021年度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认定名单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关于认定2021年度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