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膜材料产业的培育力度,夯实现有基础、拓展新的领域,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切实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依托我市膜材料产业发展优势,充分考虑国内外行业发展实际和趋势,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以打造地标性特色产业集群为目标,一手抓存量优化、一手抓增量突破,坚持龙头带动、创新引领,积极拓展新领域,以功能性、高端化膜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强链补链延链,将宿迁打造成为全产业链、国内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膜材料产业高地。
二、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再攀高峰。到2025年,全市膜材料产业产值力争达到400亿元,年均增长24%以上,占全国比重提高到10%。到2030年力争突破千亿,占全国比重提高到20%,保持全国第一。
(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10项以上,研发10件以上高端产品,形成10项左右国家标准,新增20个以上省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培育30户左右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培育年产值超100亿元企业1户、超50亿元2户、超10亿元10户,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户,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10户以上。
三、发展方向
到2025年,我市膜材料产业从以聚酯、聚丙烯等为主发展到涵盖聚酰亚胺、三醋酸纤维素、生物基等更多材料,应用领域从现有的光学膜、包装材料等逐步拓展到新能源、消费电子、水处理等新领域。
巩固现有偏光片、增亮膜、导光膜、反射膜等大宗应用的基础上,发展石墨烯柔性显示膜、宽幅偏光片、彩色滤光片、导电膜、裸眼3D光栅膜、聚酰亚胺膜等显示膜组,发展透明聚酰亚胺硬化膜、偏光片防眩光三醋酸纤维素硬化膜、防反射硬化膜、低闪点防眩光硬化膜等触控模组薄膜。引导光学显示膜产业向上游布局光学级耐高温聚酯薄膜、聚碳酸酯等高分子改性材料,光学胶、紫外光固化胶等涂层、粘接层基础原料和光扩散粒子、散射体等功能助剂材料项目,向下游招引高清真彩显示屏、有机发光二极管、激光显示、3D显示等显示面板项目。
结合头部企业的市场优势,壮大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流延聚丙烯薄膜产业规模,鼓励双向拉伸尼龙薄膜、铝塑复合膜,聚四氟乙烯、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透湿防水薄膜,多层复合共挤出等关键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与引进,加快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热塑性生物降解塑料、聚碳酸亚丙酯等全生物降解型包装膜及制品的发展。引导包装膜向高附加值的药品、器械、试剂、制剂等医疗应用领域包装、重载型包装方向发展。结合绿色家居产业发展,发展家具表面装饰膜、封边膜等。打造电池标签膜、防伪标签膜等特色产业。
重点引进发展太阳能电池用背板保护膜、光伏胶膜、新能源电池隔膜、铝塑膜项目。储备培育面向燃料电池、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的高性能离子交换膜、质子交换膜,以及作为散热和保护用的镀铜膜。面向节能环保行业优先发展石墨烯远红外电热膜、辐射制冷薄膜、相变储能薄膜等。加快制冷薄膜与防水卷材、帐篷户外用品、节能建材、隔热保温建筑窗膜、车衣膜、车窗膜等终端产品延伸发展,开放应用场景,加强示范应用。
着力发展低介电常数液晶聚合物薄膜、聚酰亚胺薄膜、聚四氟乙烯膜,柔性显示领域高性能导电膜、4-甲基戊烯聚合物离型膜、耐高温聚酯薄膜保护膜,储能领域的薄膜电容器膜、特高压电容膜,器件高效散热的高导热胶膜、绝缘导热膜以及高功耗环境下使用的耐高温聚苯硫醚、聚芳脂等特种工程塑料膜。
重点引进培育发展聚偏氟乙烯、聚四氟乙烯中空纤维膜,聚砜、聚醚砜有机过滤膜、膜生物反应器膜、反渗透膜、纳滤膜、离子交换膜等水处理薄膜产品。引导向膜法水处理组件、膜清洗和回收服务、膜附属设备及相关工程、水体综合治理运营等领域延伸,构建集“膜原料、膜材制造装备-水处理膜及模组-水处理工程及服务”于一体水处理膜产业链。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重大项目引建。依托产业链招商热力图、产业大脑,梳理编制膜材料产业链招商图谱。重点县区组建膜材料招商队伍,围绕现有优势领域和积极发展的新领域,聚焦国际国内高端膜行业龙头,实施精准招商,力争实现膜材料产业链主企业再突破,引领带动产业新发展。利用基膜的规模优势,引进差异化、功能性膜深加工企业,加快壮大产业规模。健全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早竣工、早投产,每年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个。对新引进国际国内行业龙头、对产业有重大引领支撑作用的项目,所在县区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速强链补链延链。围绕打造“原料—功能母粒—基膜—高端功能膜—组件及器件—加工装备”全产业链,精准定位强链补链延链方向,加强关键环节建设,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依托铁路、港口资源,布局建设精对苯二甲酸交割、聚酯薄膜、聚丙烯等原料仓库,实现就近供应。进一步强化聚酯薄膜、光学薄膜等产品优势,不断提高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储能、陶瓷电容、水处理膜等高性能功能膜,不断扩大市场领先优势。突破高频通讯介电膜、特种光学膜和高端装备用阻隔膜等“卡脖子”关键膜材料。延伸发展加工装备、产品检测、应用场景、下游产品,加快功能膜在各领域应用。对属于原料仓库建设等关键环节、关键产品、关键领域等清单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的奖补,最高3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实施领航企业培育计划,发挥链主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引导作用,支持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企业上市等途径实现强强联合、链条整合,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发展。对境内外上市企业按照规定给予300万元奖励。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重点突破国家级企业。实施小微企业进规模计划,持续完善中小微企业孵化体系,加强梯度培育,积极推动企业“升规入统”。(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特色产业园区。依托本地龙头企业和集聚优势,加快打造地标性、区域影响力强的特色产业园区,形成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膜材料产业格局,每年力争创建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园区(集聚区)1个以上。泗洪县新型膜材料产业园重点发展偏光片保护膜、光学胶膜、感光干膜、气凝胶封装膜、陶瓷电容器离型膜、光学功能材料膜、防反射膜,到2025年产值规模超过100亿元;市湖滨新区膜材料产业园重点发展聚酯功能膜材料、光学功能材料膜、离型保护材料膜、新能源材料、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到2025年产值规模超过100亿元;沭阳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开区重点培育现有龙头企业,加快建设重大项目,推动产业规模突破50亿元。对获批国家级特色产业园区(集聚区)的,奖励200万元,省级奖励1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膜材料产业链创新联盟,通过“揭榜挂帅”“创新联合体”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和关键技术攻关,抢占前沿膜材料技术制高点,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可控。对企业购置1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给予不超过20%补贴,最高60万元。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生的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30%补贴,最高300万元。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成果转化平台、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共性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力争实现国家级实验室突破。对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由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重大科技项目,按照该项目国家投入的1:0.5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500万元。鼓励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设备,促进资源共享。鼓励重点膜材料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促进上下游深入合作,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整合金融、用地、能耗、环保、人才、水电气热等资源,全力加大对膜材料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及子基金投资促进作用,支持新建项目落地和现有企业发展。加强用地保障,对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新增用地计划优先予以保障。鼓励膜材料领域来宿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申报“宿迁英才”雄英计划,对评审入选的双创人才或团队,给予30—300万元奖励。对全职在宿工作的膜材料领域高层次人才,择优纳入“宿迁英才”群英计划培养,给予最高3000元/月的培养补助,对培养对象在宿企业创业创新取得突出成果贡献的,给予5—15万元奖励。大力推行膜材料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落实技能等级薪酬挂钩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膜材料产业发展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依托重点产业链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膜材料产业培育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强化战略规划、要素配置、政策支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分析研判产业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产业链培育专班负责日常推进工作,每季度通报产业培育情况。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落实。积极争取并统筹使用国家、省级各类政策资金,加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专项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促进支持政策落地落实。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出台落实细则,形成推进合力。(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调度考核。将膜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完善产业统计体系,建立新增长点项目、重点企业培育库,定期加强监测分析和跟踪调度,确保各项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行动计划中各项奖补资金,县域企业由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别承担,市区企业由市、区财政按5:4比例分别承担。本行动计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涉及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
本行动计划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文件与本行动计划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