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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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宁市监标〔2022〕217号

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经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是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化标准实施应用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在特定领域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适用的标准体系,实现对区域或组织标准化管理模式的创新,提升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标准化实践活动。通过典型经验探索,促进标准体系的完善和相关标准在各领域的普及与推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创新能力和管理效能提升。《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对推动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量化指标。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请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经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按照省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标准化试点建设目的、意义、做法,遴选推荐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引导方向和我市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要指导意向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工作任务和考核评分要求,从自身标准化工作需求出发,在有领导重视、有组织保障、有实际效用的前提下申报试点。

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省级以上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省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通过市级部门推荐申报的,各申报单位按照省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报至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科室。区市场监管局会商区发改委同意后,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纸质材料报送两份,另一份留区市场监管局在后续工作中备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sbzhc@163.com,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会商同意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上报。

四、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为提高申报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定于12月29日组织一次培训辅导,请各区通知意向申报单位派1~2人参加,加深对标准化试点相关知识和要求的理解。请区市场监管局将意向申报单位信息按照附件2格式于12月26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sbzhc@163.com),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裴轲,025-83630639;

市发改委,陈思远,025-68789690。

 

附件:

1.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意向申报单位信息统计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1.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pdf 2.意向申报单位信息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