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便携式振荡天平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振荡天平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便携式振荡天平法(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1年6月30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征求意见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振荡天平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振荡天平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武超,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邮编210000,联系电话:13814105558,电子邮箱:wuchao@jshb.gov.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秦玮,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联系电话兼传真025-58527558,电子邮箱:qw@jshb.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名单.pdf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振荡天平法(征求意见稿)》.pdf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振荡天平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