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初评的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反馈我厅。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浩 025-51868529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建设大厦2307室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初评结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