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5-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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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对象

全市范围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备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形态的载体。

二、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孵化器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不少于6个月,发展方向明确;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具备专业孵化服务团队,提供创业辅导、投融资、技术对接等基础服务,且已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入驻一批科技型企业;鼓励孵化器设立自有孵化基金或与投融资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如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生产、大数据服务等)。

三、工作程序

自主申报。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前通过“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使用“我的常州”APP扫码登录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按要求进行申报提交。

审核备案。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6月6日前将备案结果提交至常州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园区科 薛菲 0519-82005595(新北区运河路456号3号楼402室)

常州市科技局 陈华星 0519-85681551

技术支持  0519-8558814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