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宿农产〔2023〕3号)、《宿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宿委农办〔2021〕7号),市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认定的85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情况、2023年市级龙头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了审定。经主体申报、县区推荐、联席会议评审、现场核查,拟认定“江苏宿迁三叶园林植物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为监测合格企业(附件1);“宿迁市春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附件2)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联系电话:乡村产业发展处0527-82289064、机关纪委0527-82289081。
附件:
1.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拟监测合格单位
2.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拟认定单位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