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动监〔2020〕1号
各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资质考核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组织开展全省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资质考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实验室资质考核申报范围为省内科研院校、社会检测机构、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的实验室。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申报。申报实验室应符合《江苏省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拟申报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的单位应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并书面报所在地县(区、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二)县(区、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会同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材料初审合格后,联合行文报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
(三)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建设标准和申报材料,联合对申报实验室进行现场审核。重点查看诊疗工作是否规范、检测仪器设备是否齐备,功能分区是否合理,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人员、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等内容。对申报材料、现场审核结果均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各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当地犬猫产地检疫检测需求,择优推荐1-3家诊疗工作规范、检测设备先进、技术力量强、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联合行文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附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联系人
各地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辖区内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资质考核申报有关材料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孙长华,025-86263352;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徐小艳,025-86263452,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210036。
附件:1.江苏省犬猫产地检疫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docx
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