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注册的外贸企业
二、申报条件
小微企业(上年度出口额50-300万美元)实行出口信用险平台统保。
三、申报所需材料
根据保险公司提供数据办理审核拨付,免企业申报。
四、认定流程
1.申报企业(单位)将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商务部门;
2.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上报至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财政局;
3.苏州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联合行文上报至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
4.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相城区商务局外经贸科:6683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