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秩序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精准有效信用管理,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
1、强化市场经营秩序信用管理
推动企业履行依法经营的社会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不正当竞争以及借疫情发布虚假广告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归集和报送,提高失信成本。
2、强化价格管理领域信用管理
加大价格失信惩戒力度,对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3、强化企业复工复产信用管理
引导市场主体强化承诺意识、责任意识,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
4、强化民生服务保障信用管理
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服务“不见面”办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不打烊。
5、强化医疗服务秩序信用管理
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加大对伤医扰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惩戒力度。
6、强化疫情防控个人信用管理
履行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采取信用联合激励举措,凝聚疫情防控正能量
1、鼓励疫情防控担当作为
树立疫情防控诚信典型,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2、加大诚信正向激励力度
充分发挥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作用,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守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激励措施。
3、做好守信信息归集共享
相关名单信息及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1、审慎开展失信行为认定
实施宽严相济、一企一策的举措,增强对企信用关爱。
2、探索轻微失信豁免机制
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名单,不实施信用惩戒。
3、加大严重失信惩戒力度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
(四)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落实惠民便企措施
1、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
全面落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工作流程,优化服务,限时办结。
2、推行不见面信用服务
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无接触式”打印服务,提供免费报告邮寄服务。
3、 大力支持企业增信防疫
加大信用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对防疫期间通过信用手段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等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合理延长2020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期。
4、创新金融信贷支持方式
加大对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完善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拓展银税互动共享数据,助力企业线上融资。
5、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各级信用网站要开设宣传专栏,加强抗击疫情和防疫知识的宣传。
三、原文链接
http://news.xhby.net/zt/zzccfkyq/yw/202002/t20200220_6521147.shtml?bsh_bid=548223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