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行政审批办理指南的解读
一、办理通道
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省农业农村厅旗舰店”或者省农业农村厅“办事服务”栏目找到需要办理的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可提交申报材料。
二、许可证照续展相关事项
- 1.省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 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证书到期,且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申请材料,完成续展登记的,允许延长相关登记证有效期限;已提交续展或新办申请的,现场检查顺延至疫情结束后。
- 3.兽药生产许可证证书到期,且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换证申请材料或开展现场检查验收的,由申请人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我厅审查后公告,允许延长相关证书的有效期限。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相关换证验收手续。
三、审批流程简化相关事项
- 1.肥料登记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申请材料的,允许简化申请程序,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补交续展登记材料。
- 2.申请新办饲料添加剂(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延至疫情结束后进行现场审核。
- 3.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可以通过“网上办”、“快递送”的方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4.农药生产许可、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检疫审批,通过网上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疫情结束后我厅尽快安排实地核查。
四、办理联系方式
- 省农业农村厅窗口咨询电话:025-83666318。
-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A20窗口。
三、原文链接
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0/2/24/art_11977_8982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