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0〕15号)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财政贴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1)、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2)、省级财政贴息政策。
2.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3.加强受疫情影响的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主体金融服务。
4.免除省旅游产业基金在贷项目相关利息。
(二)强化信贷支持,发挥专项信贷产品的政策功能
1.开辟中小企业应急贷款绿色通道。
2.设立应对疫情防控风险代偿资金池。
3.发挥政银合作专项信贷产品的政策功能。
1)、鼓励合作银行优化“苏科贷”“苏微贷”“苏贸贷”“金农贷”“小微创业贷”“富民创业贷”等政银合作产品的服务流程,缩短备案时间,尽快实现业务线上办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优先给予贷款展期或续贷。
2)、充分发挥“小微创业贷”政策功能,支持疫情防控及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3)、充分发挥省现代服务业风险准备金作用,为省内中小型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增信。
4.实施无还本续贷财政奖励政策。
(四)实施保险奖补,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和农业稳产保供
1.鼓励推出复工复产专属保险。
2.积极引导复工复产企业运用保险手段防控疫情风险
3.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4.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惠农力度。
(四)优化担保服务,进一步畅通银担合作通道
1.落实融资担保费用财政补助政策。
2.发挥“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功能。
3.加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五)发挥支撑作用,落实地方金融企业责任担当。
1.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发挥自身优势助力疫情防控。
3.优化企业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二)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原文链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0/2/24/art_51172_8982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