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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疫情应对丨关于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的要点
- 发布时间:2020-03-13
- 政策级别:国家级
- 发文部门:
-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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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的解读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A级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企业、旅游星级饭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收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须依法依规经营,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无重大旅游安全、意识形态和生态环保责任事故,无重大游客投诉事件。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较好,资金筹措能力较强。
(一)申报项目具体条件。
1.A级旅游景区申报的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企业运行主体,2019年游客接待量须在50万人次以上。
2.重点乡村旅游企业申报的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或原星级乡村旅游区,2019年游客接待量原则上在20万人次以上。
3.旅游星级饭店申报的项目:申报主体须为星级旅游饭店,且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优先支持疫情期间主动承担防控任务、服务隔离观察人员和医护人员等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饭店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投入节能减排改造、智能化改造、主题文化装修、满足家庭休闲度假设施改造的项目(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
1.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不符合《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63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被禁止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的;
3.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省财政其他类扶持资金支持的;
4.申报企业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财税证明的;
5.申报企业完整运营未满一个会计年度的;
6.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不一致的(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项目视同主体一致);
7.申报企业2019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的。
三、扶持方式
主要采取项目资金补贴和贷款贴息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
四、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主体应向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扎口,会同财政部门将设区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正式行文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申报材料
1.江苏省重点旅游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申报表
2.江苏省重点旅游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六:原文链接
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0/2/21/art_699_8979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