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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南京空港江宁快递产业园等13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南京空港江宁快递产业园等13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5〕1115号)有关要求,按照《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4〕3号)有关规定,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我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园区建设规划进行专家评审、合规性审查,拟认定南京空港江宁快递产业园等13家物流园区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现将13家园区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9日。公示期内,对有关物流园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025-83392438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

附件:关于13家拟认定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情况简介.docx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