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压实“三保”保障责任
严格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将“三保”保障责任落到实处。县级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省级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财力倾斜,市级要对所属区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二)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
2020年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地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
(三)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财政抓紧下达对地方各项转移支付预算,增强地方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快开展省以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工作。
(四)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
各级财政部门商同级人民银行扩大分级库款余额等信息共享范围,进一步提高库款监测的时效性。财政部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发送关于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情况的提示函,支持疫情较重地区加强基层财政库款保障能力,确保“三保”支出需要。
(五)切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要收回用于急需领域。
(六)进一步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各级财政要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
三、原文链接
http://yss.mof.gov.cn/zhengceguizhang/202003/t20200304_34781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