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快速发展,已成为生产性服务出口的主要实现途径,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外包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的新趋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
二、工作内容
(一)基本原则
1. 数字引领,创新发展。加强数字技术的开发利用,提高创新能力,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向价值链中高端攀。
2. 跨界融合,协同发展。鼓励服务外包向国民经济各行业深度拓展,加快融合,重塑价值链、产业链和服务链,形成相互渗透、协同发展的产业新生态。
3. 统筹推进,全面发展。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城市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业务,鼓励其他城市发展符合地方特色的服务外包业务。
4. 内外联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离岸服务外包的技术外溢效应,引进先进技术和模式,大力发展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1. 到2025年,我国离岸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出口主渠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布局更加优化,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外包接发包中心。
2. 到2035年,我国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年均产值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1)、支持信息技术外包发展。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
2)、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与融合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
3)、 打造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依托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4)、 完善统计界定范围。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发包的新业态新模式纳入服务外包业务统计。
2.推动重点领域发展
1)、发展医药研发外包。除禁止入境的以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2)、扶持设计外包。建设一批国家级服务设计中心。
3)、推动会计、法律等领域服务外包。通过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谈判,推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会计、法律市场开放。
4)、支持业务运营服务外包。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
3. 构建全球服务网络体系。
1)、有序增加示范城市。完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2)、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将更多境外举办的服务外包类展会纳入非商业性境外办展支持范围。
3)、评估优化出口信贷优惠措施。
4. 加强人才培养
1)、大力培养引进中高端人才。推动各省市将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纳入相应人才发展计划。
2)、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
3)、深化产教融合。建设一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学科的服务外包学院。
5.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创新金融支持手段。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投资。
2)、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
3)、积极培育国内市场。引导地方和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服务外包业务。
4)、大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布局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6.推进贸易便利化
1)、优化海关监管。逐步将服务外包有关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拓展保税监管范围。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研究支持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
三、原文链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xxfb/202001/202001029299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