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苏安〔2020〕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督导组工作要求,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从根本上预防和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制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以下简称《清单》),并就落实《清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发动和推动企业学习贯彻《清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各设区市、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宣贯方案,通过组织企业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发放《清单》宣传手册、组织宣讲团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宣讲“春风行动”,做到辖区内企业全覆盖。省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整治要求,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清单》。省安委办要协调新华日报社、江苏广电总台、江苏广电网络公司在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省广播电台和江苏有线开设宣传专栏,协调通信运营商加大公益短信推送频次,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各级安委办也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省安委办、省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以及各设区市每季度要在全省、本行业和本地区选树若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在此基础上,优选部分企业作为“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停限产豁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激励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国资委要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其他所有制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企业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查,严把规划、设计、建设的安全关口。认真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制定化工园区“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方案,依法加快退出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和法规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化工园区,调整退出形不成产业链、简单集中的化工园区,关闭退出总量规模小、技术含量低、本质安全环保水平不高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加大高危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格监管执法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明查暗访,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事故的企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式”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不严格、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频次。规范改进检查方式,减少重复检查和指导性检查,增加专业性和专项性检查,鼓励企业之间开展交流互查。

       五、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罚适用条款,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消除隐患,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持续改进、巩固提升的原则,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达标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达标企业积极抓整改,实现提档升级。定期组织“回头看”,开展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检查审计,对标准化达标后运行质量差、经复核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予以摘牌。

       七、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设区市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共享重点环节数据。严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设区市加强化工职业院校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职业院校加强化工类专业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资源统筹,加大以化工生产工艺、化工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建设和布局力度,服务区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八、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热线,按规定安排举报奖励资金,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支持新闻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跟随明查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跟踪落实问效。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

       九、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深入一线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等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聚焦重点行业、监管盲区、职能交叉重叠领域,坚持齐抓共管,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十、严格责任考核奖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抓好落实。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本级部门和下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