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 决定进一步加强受疫情影响的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主体金融服务,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二、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且承担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的主体,支持对象具体条件和贴息范围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细化确定。
三、金额计算
贴息资金由各地从提前下达的 2020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贷款贴息比例不超过 2%, 单个主体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50 万元。
四、 融资支持
经商江苏银行、 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 落实专项授信额度共 200亿元(上述银行各 50 亿元); 其他银行可根据本行实际落实专项授信额度。
五、原文链接
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0/2/5/art_11977_8962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