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按照《关于开展调整优化和资质采信试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0〕3号)要求,经形式审核和公示,现将江苏省调整优化和资质采信试点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通过产品予以公布(见附件)。请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在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完善产销企业信息和相关产品信息。如因补贴系统中企业录入产品信息不实或错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相关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xls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