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6号)要求,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为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切实保障农资有效供应和农业安全生产。
二、工作内容
(一)充分认识优化审批服务推动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意义
要进一步深化农业“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许可事项取消下放、优化整合,不断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审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服务。
(二)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分区分级原则,采取差异化审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为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农业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三)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审批过程需要组织现场勘验、技术检验、专家评审的,应积极统筹行政资源,广泛采取企业提供现场核查视频资料、网上并行技术审查、视频论证会等方式,尽量缩短审批过程,为农业企业复工复产争取时间。
(四)推进网上办事,创新服务方式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特别是复工复产重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不见面”审批。及时梳理相关惠农利企政策措施和审批服务事项,主动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专题服务接入一体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获取疫情防控信息、办理复工复产等提供便利。
(五)加强审批监管,维护企业权益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农业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靠前服务,建立健全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严格禁止在法律法规外增加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防止设置过高门槛限制和影响复工复产。
三、原文链接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2003/t20200313_63389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