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2025年,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区(县),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6000万人左右。
二、工作内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返乡入乡创业营商环境
1. 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和流程。
2. 优化创业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鼓励网上审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实施网上办、马上办、全程帮办等服务。
3. 培育中介服务市场。鼓励、支持和引导地方积极培育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大型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拓展。
4. 构建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劳务输出地要积极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降低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成本
1.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或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设立返乡入乡创业资金,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支持。
2. 实施税费减免。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
(三)创新金融服务,缓解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难题
1. 加大贷款支持。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金融支持。
2. 引导直接融资。切实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各地的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返乡入乡创业。
3. 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实施返乡入乡创业信用贷款政策,鼓励在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拓展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
4. 扩大抵押物范围。加快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农房等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制度。
(四)健全用地支持政策,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空间
1. 优先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用地。统筹安排相关产业用地,切实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用地需求。
2. 完善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土地流转政策,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将相对闲置的承包地流转给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3.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的闲置房产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五)优化人力资源,增强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动力
1. 强化创业培训。持续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使每位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2. 大力培养本地人才。坚持需求导向,依托科教园区等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设特色产业相关专业,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订单式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3. 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共建共享。围绕地方和返乡入乡创业发展需求,支持部分返乡创业试点地区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4. 加强人才引进。制定返乡入乡创业“引人”“育人”“留人”政策措施。
(六)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强化返乡入乡创业基础支撑
1. 完善基础设施。通过加大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完善信息、交通等基础设施。
2. 搭建创业平台。在统筹谋划基础上,支持和引导地方建设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基地)。
3.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任务落地见效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系统谋划。
2. 强化评估考核。完善督查评估和考核机制,有关创业就业项目和资金安排与督查考核结果挂钩。
3. 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试点示范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返乡入乡创业典型和优秀乡村企业家案例。
三、原文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2/t20200210_1220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