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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疫情应对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要点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工作目的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       二、工作内容
​       (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       1.加强分类指导。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当地要求,在保障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推动其他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       2. 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
​       3. 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
​         4.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
​       1. 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
​       2. 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
​       3. 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       (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       1.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盲目断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       2. 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       3. 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
​       4. 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鼓励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
​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
​       1.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专精特新”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
​       2.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       3. 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
​       4.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       1. 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
​       2. 加强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       3. 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
​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       1. 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成本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       2.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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