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及要求
为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力争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资源保存总量位居世界前列,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资源深度鉴定评价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创新利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实现应保尽保。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确保资源不丧失。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国际交流,提高通关效率。加快国家作物种质长期库新库、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启动国家畜禽基因库建设。
(二)强化鉴定评价,提高利用效率。
以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搭建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建立全国统筹、分工协作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
(三)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
健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国家和省级两级管理,建立国家统筹、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
(四)推进开发利用,提升种业竞争力。
组织实施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行动,完善创新技术体系,规模化创制突破性新种质,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
(五)完善政策支持,强化基础保障。
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政策扶持。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可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督促落实省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
三、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2/11/content_5477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