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有序做好、切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要求,现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 、工作内容
(一)优化许可服务方式
通过各种渠道公布“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的方式,引导复工复产企业采用“不见面审批”办理相关业务。
(二)实行告知承诺
对涉及生产许可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具备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承诺在时限内补充材料后当场给予办结。
(三)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
对出口防护服、口罩企业转供内销的,尽快检验,确保产品能够以最快速度投入使用。
加快省内防护用品,诊断试剂等企业研发、注册进程。
对生产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器械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辅导、技术指导,研究改进灭菌方式和放行条件,让相关质量合格产品尽快投入使用。
(四)延长行政许可期限
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生产许可证延续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先办理延期,在疫情解除后再按规定提交材料办理延续。
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在证书原有效期基础上申请延期6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申请换证的,可以免考换证。新取证考试待疫情结束后开展。
(五)审慎异常名录管理
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
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平稳复工复产
每日跟踪采集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复工情况,为上下游企业对接提供信息服务。对复工复产的特殊食品企业提交的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将现场核查改为书面审查,即到即审,待疫情结束后再行证后监管检查。
(七)支持企业发展新业态
适时组织复工复产企业与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开展入驻对接活动,支持餐饮单位“线上建店”,快速开通线上服务,将餐饮单位堂食运营转为线上运营。
(八)优化标准供给服务
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根据企业需要组织专家帮助制定企业标准。支持免费开展标准信息咨询等服务,支持国内国际标准衔接转化。
(九)优化计量技术服务
对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开设绿色通道,满足相关量值溯源需求,并落实相关收费减免政策。
对无法按期申请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企业申请、自行核查并作出自我声明的,可延长检定周期3个月。
(十)优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服务
对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实行即申请即办理,压缩办理时限,全力提升通关速度,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十一)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可在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十二)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
导复工复产企业排查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盲区死角,加强安全宣传、内部管理、设备检验检修。
三、原文链接
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0/2/20/art_70312_8979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