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0-2022年度)的通知

苏商流通函〔2020〕162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绿色商场创建实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商办流通函〔2019〕417号)等文件精神,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江苏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现印发实施。

       请各地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地商务局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自查整改,严格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对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的统筹协调。

       附件:江苏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pdf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