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95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95号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我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33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333项(通用项目266项,专用项目6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1135项(通用项目952项,专用项目183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的330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5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以及93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同时公布。对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的6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18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19项不予受理,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4项(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2项(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撤回提名9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6项(通用项目)。

  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请注明:异议材料)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受理项目目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