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22条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省有关部门将“22条政策措施”细化为55项具体举措(见附件),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各设区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督促相关部门对照55条具体举措,加强宣传解读,逐一抓好落实,力争将政策精准推送至每一家中小企业,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请各地将“22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于4月7日前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付春丽、史文剑;
联系电话:025-69652765、69652678;
邮箱:jsjxwzxqy@126.com。
附件:省有关部门落实“22条政策措施”的55条具体举措.pdf
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