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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应对丨关于组织全省重点实验室“助力企业、共渡难关”专题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全省重点实验室“助力企业、共渡难关”
专题活动的通知

苏科机发〔2020〕88号
 

各在苏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各有关依托单位:
       去年底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上下一心,我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 深入落实科技部《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积极帮助我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发展难关, 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全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助力企业、共渡难关”专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今年是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新冠疫情的发生不可避免对我省经济社会造成冲击,企业发展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各力量统筹发力,上下一心,因时而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和我省围绕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布局建设的创新基地, 是科技创新的知识源和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在这关键时刻, 面对当下企业由于疫情导致的发展困难和问题,全省重实验室及斯大科技人员要坚定不移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勇挑重担,把助力企业渡难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用科技创新实际行动帮助全省企业克服困难、恢复生产、提质增效,为我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交出我们无愧于时代的优异答卷。
       二、活动主要任务
       开展重点实验室”助力企业、共渡难关”专题活动是对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果和能力的一次检验各实验室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行动起来, 努力在帮助企业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开展技术难题攻关、提升研发服务能力等方面提供支撑服务。
       (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认真梳理一批实用的技术成果,通过实验室、高校院所和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站等向全省企业发布,或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进行路演等, 对企业需求的技术成果采取优惠转让,或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优惠或无偿许可使用,并在企业使用过程中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组织实验室科技人员带项目、带技术到企业,加快实验室现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二)帮助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组织实验室精干科技人员到省内相关重点企业走访调研, 摸排企业技术需求和发展难题;参与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和难题攻关;提供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优化和装备改造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促进企业运用新技术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快产品换代升级。对服务企业亟需的关键核心技术可纳入2020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吸纳社会科技力量参与。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实验室科研管理和人才优势,帮助指导企业完善研发体系,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构建技术创新平台, 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鼓励实验室面向重点服务企业建立研究生工作站、企业博后工作站或联合研究中心等。
       (四)提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挥实验室精良仪器装备作用,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创新服务模式,向企业需求提供便利快捷的科研和产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
       (五)探索建立开放服务企业机制。建立实验室开放服务实施细则, 明确实验室面向全省企业开放实验平台、分析测试中心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时间和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实验室可探索设立开放日、开放周、开放月活动等。
       三、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是我省首次组织重点实验室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一项专题活动,也是新时期探索我省重点实验室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工作实践。请有关高校院所和实验室切实高度重视,在有力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工作组织, 统筹和协调相关资源, 充分发挥实验室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青年骨千人才的核心作用, 努力把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1.各实验室要尽快明确专门人员,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做到"一企一策”,明确具体措施,科学推进工作安排。活动期间,原则上每个实验室服务企业不少于5家。
       2.各实验室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专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为.实验室开展专题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在专题活动中服务企业表现突出的科技人员在年度评优、岗位竞聘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人才计划等。
       3.本次专题活动至今年年底结束。各实验室的专题活动方案请汙4月15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平台管理服务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邮编: 210042 ),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jssxkzdsys@163.com。从6月份起每双月末报送I作进展和典型案例, 2021年1月报送专题活动工作总结。
       省科技厅将根据各实验室的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向国家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等, 加强媒体宣传,并纳入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陆建玲,电话: 025-85485873
       黄坚,电话:025-8663756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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