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1537号)要求,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17号)落到实处,根据国家赋予我省的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发挥智慧物流在降本增效中的作用,我委会同省交通厅在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了江苏省智慧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拟定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9日。公示期内,对有关企业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025-83392530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
附件: 江苏省智慧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拟定名单.docx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