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支持和帮助全省物流和粮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缓解疫情影响,提振发展信心,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对疫情期间承担保供任务的物流和粮油企业开展财政补助相关工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承担重要防控物资保供的物流企业申报财政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经贸发〔2020〕12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保供重点企业申报财政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经贸发〔2020〕128号)要求,在各市和有关省属企业上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拟对审查通过的159家物流保供企业和121家粮油保供重点企业给予财政补助,现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9日。公示期内,对有关企业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025-83392438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
附件: 1.重点物流保供企业名单.docx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