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13号楼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邮编:210013);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angpw@fzggw.js.gov.cn;
3.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25-833925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7日。
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