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广电安〔2020〕13号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省广电总台、省广电网络公司,省监测台:
现将《2020年全省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省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深入实施智慧广电战略的关键之年,是加快广播电视强省建设的深化之年,也是我省“十三五”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收官之年。全省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全国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六高六强”广播电视强省建设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切实筑牢安全保障防线,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培育创新发展动能,依法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安全保障,建设平安广电
1.全力保障安全播出。以重要保障期安全保障工作为主线,高质量完成全年安全播出任务。强化安全播出管理和监测监管,坚持安全播出季度例会制度,完善事件事故报告、调查、通报、整改工作机制。以70周年大检查整改为基础,完善千分制测评,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配置完善、管理优化,排查隐患、逐项整改、不留死角,为迎战明年安全播出重要保障任务奠定基础。继续举办全省安全保障培训班,立足实战、分析案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增加频次、拓展范围,采取不预先通知方式开展,增强临场感,提升实际效果。施行《江苏省中波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江苏省地面数字电视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中波发射台“三满”播出和地面数字电视运维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中央台相关节目在各级广电台主频率主频道完整转播工作。
2. 提升网络安全水平。强化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以省委网信办考核指标为基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规范,在预警发布、调度演练、检查培训、重要保障期管理等方面与安全播出统一管理,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网络安全事件。配合开展“网安2020”系列行动,继续开展持证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网络安全远程渗透测试和市级广电播出机构业务系统信息安全检测。探索建立面向行业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检查考评制度。严格落实等级保护2.0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要求,积极推进等级保护测评。组建网络安全实验室,认定应急支撑机构,开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研究,培养网络安全专业队伍。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安全宣传。
3.切实加强设施保护。加强线路巡护、设施巡查,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坚持设施保护季报制度,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尽早发现、及时通报、快速处置。防范5G基站对广电卫星接收的干扰,积极与无线电管理部门、通信运营商对接,开展干扰协调和技术改造,及时报送5G干扰协调一表一单,同时通过多星信源及多路由光缆信号等备份手段,确保节目信号源安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良好氛围。
4.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保稳定、保安全。组织开展全省中短波发射铁塔安全性检测。江苏有线要落实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细化隐患排查,扎实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二、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提质增效
5.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是省政府明确的“十三五”目标任务,实现应急广播终端行政村全覆盖纳入省委2020年一号文件和省政府2020年十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持续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未完成建设的市县要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制定责任清单、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实施方案,力争6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确保年底前完成。对经费安排确有困难的地区,鼓励探索政府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维单位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及运维。已完成建设地区要加快推进组网连接,实现省域范围应急广播体系纵向贯通,并将应急广播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苏北农房改善项目、网络双向化改造等有机结合,加强后续优化、补点、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村村响”“优质响”“长期响”。鼓励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建设联动互通的城市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应急广播平台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平台”的要求,积极对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城市应急广播建设路径。不断丰富应急广播应用场景,研究使用管理规范,助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6.实施地面电视规划。贯彻落实全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频率规划,关停地面模拟电视,实施现状地面数字电视频道向规划频道的迁移,腾出700兆赫频段资源,为我省广电5G试点建设、率先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全面摸排无线台站基础设施现状,充分考虑我省未来地面无线发展需求,配合总局科学制定频率指配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和组织机构,组织省内各级设台单位、中国广电、江苏有线等各方,积极对接、互相配合,更新改造发射台站关键技术系统,稳妥有序推动地面数字电视频道迁移。完善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技术系统和运维管理,优化地面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7.加快“高清江苏”建设。着力提升高清节目制播和网络传输承载能力,到2020年底,省、市两级播出机构基本实现高清化,主要频道实现高标清同播,央视及主要卫视基本实现高清传输覆盖。鼓励县级播出机构进行高清化改造。落实《江苏省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省总台加大4K技术应用力度,积累超高清节目制作经验。支持江苏有线建设具备规模化超高清直播、点播支撑能力的播出分发平台,鼓励超高清视频示范小区、体验门店建设,加快4K超高清机顶盒、“有线精灵”等新型终端推广普及,扩大高清超高清电视覆盖面和用户数。
三、深化创新支撑,培育发展动能
8.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以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为目标引领,以《江苏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导,研究制定《江苏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聚焦服务“六高六强”广播电视强省建设,充分发挥省局科技委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对未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技术发展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广电5G、有线无线卫星智能协同、5G高新视频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推动先进技术的综合应用、集成创新,加快广播电视技术革新和体系重构。
9.加快智慧广电发展。贯彻落实即将发布的《江苏智慧广电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广电网络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升级改造,积极参与全国有线网络整合。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智慧广电业务统筹规划,拓展商用、政用、民用服务生态,重点关注数字家庭、社区治理、医疗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着力构建“智慧广电+”产业链。突出项目支撑,继续支持“孝乐神州”“名师空中课堂”“健康江苏”等特色业务的开发和运营,推广先进经验和模式,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加快“智慧乡村”“智慧社区”建设。
10.推进广电5G建设。积极开展广电5G通信网、广播网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中国广电5G南部大区核心网节点,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5G先导示范网。跟踪5G广播技术标准制定进程,利用现有台站、频率资源,探索开展5G广播试验。结合江苏特点,探索面向5G的智慧广电业务模式和运营体系,开展5G+高清超高清视频、智慧养老、双向覆盖、赛事转播、智慧旅游、智慧校园、城市管理等特色应用示范,创新广电5G服务新业态。
11.实施IPv6规模部署。推进广电有线网络IPv6规模部署升级改造,完成IPv6网络独立AS号申请,上线应用及质量分析系统实现流量安全管理,推动与头部互联网企业IPv6 资源互联,实现广电宽带用户网络全覆盖,并结合5G、物联网等建设,试点智慧家庭应用和服务。
12.优化技术人才队伍。坚持实战实用导向,面向基层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举办全省广播电视技能“大比武”,发现和培养广播电视“工匠”,组织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和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比,遴选优秀选手、优秀作品、优秀项目代表江苏广电系统参与全国角逐。开展科技创新优秀项目选推和技术交流活动。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建设一支与广播电视科技和事业快速发展相适应,政治意识强、思想观念新、技术能力高、业务素质精的技术人才队伍。
四、净化行业生态,严格依法管理
13.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主管主办、属地管理原则,紧盯敏感时间节点和重点部位环节,以传输安全和专用频段安全为目标,以防范非法插播攻击、非法信号干扰为重点,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析评判和防范化解,守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阵地。
14.切实维护传输秩序。开展《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年审,组织《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申领和到期换发。加强全流程管理,做好无线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工作。提升发现能力、做好认定工作、建立检测机制、坚持月报制度,配合做好“黑广播”打击治理工作。
15.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并重,创新行政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省监测台“一周一报”“急事急报”和“专题专报”信息快速报送机制,加强IPTV和互联网电视一体化监管。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及语音识别、人脸识别、数据挖掘等音视频处理技术,建设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系统,努力提高全媒体检测监管协同化、智能化水平。继续开展广播电视无线传送、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质量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