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号
苏高企协办〔2020〕3号
二、申报时间
7月、8月、9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三、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四、政策优惠
1. 各级资金资助;
2. 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
3. 优先申报其他专项资金项目。
五、申报对象
在江苏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六、申报条件
1. 企业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技术领域满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 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4. 企业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10%;
6.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4)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9.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七、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八、组织方式
1. 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http://210.73.128.81/)同时提交;
2) 线下申报;
2. 申报流程:自我评价→网上申报→各设区市、县(市)科技部门地方汇总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3. 联系方式:
1)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徐雷、任海玲,025-85485971;
2) 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李亮、李天童;025-83379768、57715164。
九、原文链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0/3/27/art_48967_9025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