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苏医保发〔2020〕27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2019年年底我局对部分药品省级入围价格开展了动态调整工作,相关企业积极响应,通过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填报信息并进行了公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鉴于当前正处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尽快复苏时期,经研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公示期间申请补报产品和价格信息的企业及未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现执行价格中最低价的企业给予再次补报的机会。相关企业按照要求于4月13日—16日通过省平台真实准确申报产品及价格信息。

       二、对企业填报的产品和价格信息在省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品种统一公布,并调整省平台入围价格。

       三、对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完整信息、不如实填报全国各省级(区、市)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