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函〔2020〕6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战疫情惠民利企十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54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现将《江苏省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0日
江苏省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
一、行动名称
江苏省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简称“线上培训行动")。
二、行动主题
抗疫接力,技能就业,助力脱贫。
三、行动目标
在2020年4月上旬至6月底,集中实施线上培训行动,大规模开展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百日515”目标:推荐公布50 家以上线上技能培训平台,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完成线上培训实名注册50万人次以上。
四、对象范围
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等,具体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26号)执行。
五、实施和参与主体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充分调动有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六、行动内容
(一)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支持。在6月底前,依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各地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遴选公布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劳动者免费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各地要重点对企业返岗、待岗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覆盖的各类人员开展线上培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提高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二)加强线上平台建设。各地要将国家、省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征集的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各地“两目录一系统”(培训评价机构、 培训项目目录和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平台要提升线上培训质量,做好线上培训统计和监管,实现督促学习、记录学习、数据统计和过程监控等功能。
(三)丰富数字培训资源。组织推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按照各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以及各类劳动者技能需求和特点,不断丰富数字培训资源。
1.要根据疫情防控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需求,重点开展医 护用品制造、心理疏导、健康照护、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托幼、网约配送、电商等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培训,持续开展家电维修、保安、汽修、电工、餐饮、美发、种养殖、妇女手工等从业人员多的职业培训,并着眼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和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线上培训。要把通用职业素质、法律法规、职业指导、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健康卫生、疫病防控等内容贯穿线上培训全过程。
2.要提供优质的线上培训课程,邀请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 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世界技能大赛专家教练和获奖选手、岗位技能标兵、非遗传承人、绝招绝技绝活手艺人、企业生产作业工作法创造人、优秀乡土技能人才等进行在线直播、视频录播、 实时互动。
(四)重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培训。对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 间(整体停工或部分停工)的各类企业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 上培训,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项目制培 训,可按规定预拨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
(五)及时拨付培训补贴。对参加线上培训,完成培训计划中全部内容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不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具体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2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0号)以及各地出台的配套政策执行
(六)加强线上培训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线上培训信息采 集和全过程监控机制,定期釆集培训数据,分析线上培训状况, 确保学员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 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动态发布新职业,加快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持续征集面向全省和各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 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要求, 对在疫情期间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予以优惠,服务支持线上培训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把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抓总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线上技能培训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以及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大力宣传线上培训政策,及时发布线上培训信息,鼓励采用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定向推送、发放口袋书、企业服务团、政策咨询日等多种方式,开展矩阵式、立体化、系统性宣传报道,不断提高政策社会覆盖面和公众知晓度。要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微信工作群,公布联系人、联系电话,采用在线问答、热线电话等方式,对线上培训政策进行答疑解惑,全面解读线上培训的最新政策。尤其是对央企驻苏单位、省属企业、大型民企等重点群体,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主动上门、主动宣传,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服务。
(三)统筹推进实施。各地要建立有利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统筹部署推进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要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0号)要求,依托优质线上培训平台,引导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线上技能培训。
(四)做好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线上培训行动双周调度制度,按照《线上培训行动实施情况双周调度表》要求,每月5日、20日前,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上报全市线上培训数据(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班联系人:徐宏斌,联系电话:025—83276077)。要优化工作流程,采用预约申报、错峰受理、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受理材料。要加强线上培训备案审核,规范培训补贴申领程序,严格过程监管,杜绝套取培训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
附件:线上培训行动实施情况双周调度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