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基本申报条件

在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六大类别及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和标准化六个细分领域,利税超过3000万元的,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三、申报所需材料

1.《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申报书》;

2.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行业示范项目计划书》;

3.《2019年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申报 汇总表》;

4. 企业证明材料

四、认定流程     

1.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项目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2.当地经济主管部门受理后,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报至区经信局;

3.区经信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相城区发改委产业科:851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