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7年,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378号),确立了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及百家企业名单。近年来,零售业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重点零售企业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了稳价保供的积极作用。为持续推动零售业创新转型工作,更好地发挥重点零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重点零售企业动态管理

      坚持“政府指导、企业自愿、多方协同、上下联动”的原则,统筹考虑企业现状与发展潜力,兼顾超市、便利店、百货店、购物中心等主要业态结构与分布,结合企业智能化、标准化、集约化等方面发展水平,在《商务部重点联系的零售企业名单(2017 年版)》(见附件1)的基础上,继续透选一批规模较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名单;对未按规定报告企业发展情况、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严重亏损或被整体收购的,视情调整出重点零售企业名单,建立“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

      二、重点零售企业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经营,依法纳税,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2.注重企业文化塑造与培育,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具有特色鲜明的服务模式与运营体系。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

      4.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在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推广新模式上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充分发挥流通骨干龙头企业作用,在市场稳价保供中作出积极贡献。

      6.能够积极参与商务部门组织的交流活动,及时向商务部门报告企业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定期向商务部门报告企业经营情况。

      (二)指标要求。

      1.以百货店、购物中心为主营业态的,年销售规模需在20亿元以上。

      2.以连锁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为主营业态的,年销售规模需在10亿元以上,直营门店数量需占30%以上。

      3.经营范围涵盖两种以上的综合性零售企业,年销售规模需在30亿元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连锁企业需由全国性总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二)地方推荐。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上述条件,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推荐企业名单及意见;对于《商务部重点联系的零售企业名单(2017 年版)》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及时提出调整理由和意见。

      (三)公示发布。商务部将对企业规模、影响力、示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点零售企业名单并公示发布。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本地重点零售企业的指导,有关材料(含电子版)请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联系人:王巧璐 胡迪

      传真:010-85093762

      邮箱:hudi@mofcom.gov.cn

 

      附件:1.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名单(2017年版)

                2.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情况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名单

(2017年版)

 

1.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

7.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

10.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总公司

11.河北保百集团有限公司

12.河北国大连锁商业有限公司

13.河北惠友商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14.河北美食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15.家乐园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16.秦皇岛兴龙广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17.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唐山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20.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1.山西省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

22.山西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大商集团

25.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长春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

27.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28.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29.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上海第一食品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31.上海联华快客便利有限公司

32.上海良友金伴便利连锁有限公司

33.德基广场有限公司

34.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35.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36.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37.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苏州美罗百货有限公司

39.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0.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41.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雄风集团有限公司

44.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45.浙江人本超市有限公司

46.加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7.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48.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

49.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51.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52.江西坚强百货连锁有限公司

53.九江联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4.济南华联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山东德州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

58.山东滩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烟台市振华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62.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青岛海丽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64.青岛海信东海商贸有限公司

65.青岛利客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青岛维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河南正道商业有限公司

68.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

69.湖北良品铺子食品有限公司

70.武汉奇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75.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76.广东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

77.广东量加量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78.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79.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80.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82.名创优品股份有限公司

83.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84.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85.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6.深圳百果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7.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88.华润置地深圳万象城

89.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90.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91.海南生生百货商场

92.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93.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94.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95.西藏拉百商贸有限公司

96.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

97.西安每一天便利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98.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2: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