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基本申报条件

1.申报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4)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2.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管理与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院校、科研院所,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4)具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申报所需材料

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

2.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申请表

3.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创新平台)汇总表

四、认定流程     

1.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项目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2.当地经济主管部门受理后,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报至区经信局;

3.区经信局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宝珊  联系电话:025-833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