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助力补齐“三农”领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打赢脱贫攻坚战和风险防控攻坚战。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标政策要求,明确“三农”金融服务重点领域
1. 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探索建立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2. 保障重点农产品有效供给。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相关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围绕粮食生产等各个环节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3. 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做好小农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创业就业金融服务。
4. 强化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加大助学贷款投放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政策。
5.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农金融服务。精准对接疫情防控期间“三农”领域的信贷保险需求,足额保障粮食和重要“菜篮子”品种保供的信贷供给。
(二)加强金融创新赋能,优化“三农”金融产品服务模式
1. 加大涉农信贷产品服务创新。完善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鼓励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在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拓展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
2. 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抵押融资。支持有条件地区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
3. 畅通涉农贷款风险缓释渠道。发挥担保“获客、增信、分险”功能作用,加强与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
4. 推动涉农保险产品创新。支持各地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
(三)加强工作合力,深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
1. 增加深度贫困地区金融供给。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着力提升对未摘帽贫困县、未脱贫人口和“三区三州”135个深度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2. 努力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进一步加大对产业扶贫的信贷支持,完善信贷支持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作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3. 统筹兼顾信贷支持和风险防控。督促银行机构认真做好精准扶贫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进一步提高贷款质量。
4. 大力开展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总结梳理近年来扶贫工作典型案例和优秀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5. 认真研究脱贫攻坚期后的金融支持政策。研究谋划金融支持相对贫困人口的工作措施,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四)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营造“三农”金融发展良好环境
1. 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各银保监局要结合辖内县域实际情况,协调地方政府加强政策扶持、产业培育,开展融资对接、项目推介,引导银行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
2. 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合理增加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
3. 加强扶贫信贷保险支持。努力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增速、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持续增加、贫困户农业风险保障金额持续增长的考核要求。
4. 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常态化机制。
5. 健全数据统计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国保险业普惠金融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探索保险业服务普惠金融的考核评估机制。
(五)加强金融服务下沉,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本全覆盖
进一步压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确保2020年底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六)加强金融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学习借鉴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做法,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
(七)加强风险防控力度,维护农村地区金融社会稳定
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及时纠正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或服务点重复建设、信贷产品过度同质化竞争以及授信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引导构建有差异的农村信贷供给体系。
三、原文链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