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二、政策内容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相关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
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
(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三、原文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c788310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