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根据《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要求,结合《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工作计划,决定委托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简称省统筹中心)开展2020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摸底、开放服务信息公示、绩效评价以及立法调研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源摸底
(一)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的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科学仪器设备(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资源管理单位(统称管理单位)。标准时点是201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9年度。
其中,省本级负责组织开展部属和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注册为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摸底,共155家,名单见附件1;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资源摸底。
(二)内容
管理单位的基本信息、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等。
二、信息公示
(一)信息公示主体
本省行政区域内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研设施与仪器的部属和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126家。
(二)信息公示内容
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情况、开放服务情况及年度总结等,《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见附件2。
三、立法调研
本次立法调研主要采用问卷、书面、座谈或现场调研等方式。
(一)问卷调研对象
参加信息公示的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和13个设区市科技局及其地区中小企业,调研问卷表填报要求和渠道见附件3。
(二)书面调研对象
13个设区市科技局,调研提纲见附件4。
(三)座谈或现场调研
选择部分高校院所、设区市和企业开展座谈或现场调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立法调研(5月6日—5月20日)
各设区市科技局、参加信息公示的管理单位分别组织所属企业、人员完成并在线提交调研问卷表;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调研提纲完成书面调研报告,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报送至省统筹中心。
(二)资源摸底及信息公示
1. 数据填报与更新(5月6日—5月20日)
参加资源摸底的管理单位须完成单位基本信息及科研设施与仪器相关数据填报与更新工作。
各单位登录“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180.101.230.87/skxyq/),在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管理”、“年度总结(仅参加信息公示的管理单位填写)”、“用户信息”模块进行数据填报与更新。用户名及密码由省统筹中心统一发放。
2. 信息公示(5月21日—5月29日)
参加信息公示的管理单位须完成信息公示工作。
各单位在上述数据填报与更新的基础上,在系统中的“信息公示”模块直接导出信息公示表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信息公示截图”上传系统。
3. 审核汇总(5月30日—6月6日)
各主管(审核)部门对所属管理单位上报的资源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汇总,部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直接上报。
4. 材料报送(6月7日—6月14日)
参加资源摸底的管理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信息公示表”在“信息公示”模块中上传,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省统筹中心。
各主管(审核)部门完成数据审核后,在线导出本部门(地区)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5)一式2份报送至省统筹中心。
(三)现场核查与绩效评价
省统筹中心将适时对省属高校院所开展现场核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所属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数据、信息公示内容审核等工作,确保资源数据和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和上报的及时性。
2. 各设区市科技局应及时组织企业填报调研问卷,完成书面调研报告等工作,确保调研问卷和书面调研高质量完成并及时上报。
3. 各管理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按要求完成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数据填报等工作,并及时提交至主管(审核)部门(直接上报的单位除外)。参加信息公示的管理单位,应同时做好本单位信息公示、调研问卷填报,确保本单位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信息。
4. 各设区市科技局应组织开展本地区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摸底、信息公示及绩效评价工作,年底前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科技厅备案。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段伦超(资源摸底和信息公示)025-83235635 19850092895
闫中秋(立法调研)025-57717515 18795529700
刘媛媛(系统咨询)025-57717362
省科技厅科研机构处 徐 亮 025-57712955
电子邮箱:tczx_zygl @163.com QQ群号:175807686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2号门309室 210018
附件:1.科技资源管理单位名单
2.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
3.《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需求调研问卷表填报要求及渠道
4.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调研提纲
5.本部门(地区)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