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苏市监法〔2020〕120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不一致的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5件(目录见附件),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